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执行工作关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各界关注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报告表示,过去一年,最高法重点抓执行难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治理执行难,就要遵循司法规律,从源头解决。”最高法介绍,一方面,人民法院加大诉前保全力度。对于多数经济纠纷,如果能在诉讼前对被告方的财产适当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就能有效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更主动履行判决。
去年2月,最高法制定了诉前保全工作意见,加强和规范诉前保全工作。去年保全案件增加30%,促进申请执行案件下降6.3%、自动履行率提高6.2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强调从执行“末端”审视“前端”。最高法表示,执行局发现事实没理清、判项不清晰甚至裁判错误的,与相关审判庭共同加强工作指导,把审判环节的工作做扎实,防止把问题积累到执行环节。
交叉执行和精准惩戒也取得进展。“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的制度,我们内部简称交叉执行。”最高法表示,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有的是客观原因,也可能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甚至金钱案的问题,“我们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长期未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跳出地域限制,极大减少外界干扰,成效非常明显。对交叉执行成功的,回头倒查原法院执行不能的原因,存在主观问题的,依规依纪追责。”
在精准惩戒方面,最高法表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总体数量逐年上升,去年,新纳入的同比下降23.4%,信用修复的增长35.4%,失信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同时也与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做实信用修复直接相关。”最高法举例说,对被执行人区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失信”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后者不纳入名单中。比如,对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分级分类综合施策,通过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最大限度促其努力经营、履行义务、回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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