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转载请注明来自赖卿欢个人技术学习分享,本文标题:《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