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陪玩陪聊帮拍照的 " 私人陪游 " 吸引了不少游客,但是," 私人陪游 " 与传统导游业务存在一定差异,更多以兼职形式出现,并未得到规范,有不法分子蹭上这波热点,以介绍 " 私人陪游能赚钱 " 为由诈骗身边好友大笔钱财后又实施盗窃。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样一起盗窃、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3 年 9 月,年仅 19 岁的刘某来到上海后,很快挥霍一空还欠了外债。这时,她想到之前一个朋友的行骗经历,就想利用 " 私人陪游能赚钱 " 这个噱头骗点身边朋友的钱,刘某先挑平时接触最多、对她也颇为信任的李小姐下手,对李小姐说她认识一个叫 " 小天 " 的朋友有 " 陪游 " 兼职渠道——陪客户旅游就可以获得高额报酬,但是由于客户担心陪游的人中途爽约,所以参加活动之前需要交保证金。但实际上,这个 " 小天 " 就是刘某自己使用的一个微信小号。
第一次,刘某说有个客户去三亚需要 " 陪游 ",李小姐觉得这活动又能玩又能赚钱,一口答应并交了 2 万元保证金。为了让李小姐觉得这个兼职真实可靠,刘某还陪李小姐坐飞机前往三亚,后来借口说客户因时间冲突临时取消行程,又返回上海。
刘某对李小姐说除了三亚这种远距离单子,还有去苏州、湖州等地陪游的小单子,并陆续收取李小姐保证金几万元。到了 11 月,刘某觉得再骗下去会露馅,就用另一个微信小号虚构了 " 宋妈 " 这个角色,并对李小姐说 " 小天 " 的业务现在都转交给 " 宋妈 " 了,在微信上以 " 宋妈 " 的身份和李小姐聊 " 陪游 " 兼职,继续骗取李小姐保证金。
没过几天,李小姐又找了两个姐姐和两个朋友一起加入这个兼职,刘某暗自窃喜,觉得能骗到更多钱了,就对他们说有去拉萨 " 陪游 " 的兼职,45 天可以赚 20 万元,但是要收 2 万元提成,还介绍了一些去贵阳、杭州的小单子,李小姐的姐姐和朋友们分别选择了一些想去的 " 陪游 " 兼职,并纷纷把保证金交给刘某。
刘某收到钱后,很快又挥霍一空。对金钱的欲望无法控制的她选择了直接盗窃。
2024 年 1 月 12 日凌晨,刘某正在李小姐家里玩,她用李小姐的手机打游戏时,正好看到有条微信消息弹出,一念之差,她点开了那条微信,看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有 1 万余元,就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李小姐要微信的支付密码,李小姐以为刘某是要充值游戏也没多想,就直接把密码报给了刘某。由于限额,刘某当时只转了 5000 元给自己的微信,然后将聊天框内的转账记录删除,把手机还给李小姐。第二天,刘某见李小姐没有察觉,就故技重施,又通过李小姐微信给自己转账 5000 元。1 月 14 日,李小姐终于在查看微信转账记录时发现了异常,但是打电话给刘某,刘某根本不承认,甚至直接拒接电话。
2024 年 1 月 16 日,李小姐等人聚在一起,约刘某出来见面,因为两个月过去了,刘某当初承诺的 " 陪游 " 兼职却一点动静都没有,找她退钱也不肯,大家都觉得被骗了,便一起把刘某送到了派出所。
到案后,刘某交代了一切,她编造了有 " 陪游 " 兼职渠道的事实,骗取李小姐等人共计 26 万余元," 小天 " 和 " 宋妈 " 这两个微信也是她本人的小号,用来伪装成介绍 " 陪游 " 兼职的中介和被害人们周旋,事后还在李小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偷走 1 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2024 年 5 月 24 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谎言终究会被揭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朋友钱财的行为,不仅会失去朋友的信任,也是对社会诚信风尚的伤害。广大群众在求职就业时要选择正规招聘渠道,切莫相信有 " 找熟人 " 办事的 " 捷径 ",特别是涉及财产时更要提高警惕。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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