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举行“凝聚司法合力 助推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两高”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并通报了有关情况。
一是更加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推动建立公共利益保护的长效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是人民法院推动破解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工作难题堵点的根本保证。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效应,人民法院就行政公益诉讼审判中发现社会治理领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向地方党委、政府发送、抄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在推动解决个案争议的基础上,助推行政机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更加强调行政机关切实履职到位。行政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不应仅仅关注诉讼本身,更应强调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审查。
王晓滨指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很多是由于行政机关职权交叉、重叠或空白,或者跨区域、跨部门造成的公益受损,因此,人民法院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职的内容,系在查明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责,区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作为不充分等不同情形的基础上,对行政机关应该采取何种监管措施以及采取措施的步骤、期限等内容作出明确和引导,真正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解决保护公共利益这一老大难问题的优势。
三是更加注重维护各方诉讼参加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避免行政公益诉讼走过场。行政公益诉讼具有“诉”和“讼”的特征,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机关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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