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发表声明:近期,有名为 " 国建集团 " 的主体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 " 国建集团 "" 新时代地方国企减债融资(DRF)助力高质量发展课题 " 等主体及内容进行关联。现郑重声明如下: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不是所谓 " 国建集团 " 的股东。基于我单位了解的信息,无法确认 " 国建集团 " 的具体名称及所指向的法人主体,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直接持股的法人主体中,并无所谓的 " 国建集团 " 或包含 " 国建集团 " 名称的主体。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从未发起 " 新时代地方国企减债融资(DRF)助力高质量发展课题 ",与该 " 课题 " 不存在任何关联,也并未从事、开展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从事、开展任何相关工作或项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保留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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