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20万元。
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吴某建(时任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刘某靖(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二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南银罚决字〔2024〕5号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罚款2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5日-2027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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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某建(时任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 |
南银罚决字〔2024〕6号 |
对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罚款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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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某靖(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南银罚决字〔2024〕7号 |
对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罚款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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