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7日讯(编辑 刘晨 实习编辑 孙芃芃 )鸿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或“公司”)近期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现金紧缺,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付息金额,应于2024年12月16日支付的鸿达退债第五年利息无法按期兑付。
财联社注意到,这已是鸿达退债今年第二次发生违约,6月份公司因无法兑付回售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资料显示,鸿达退债的发行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PVC)、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一大股东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92%,第二大股东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17%。
2019年12月,鸿达退债发行,规模24.27亿元,期限6年,采用累进利率制,目前票面利率增至最高5.0%。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持续走弱,根据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07%,截至最新披露的2023年三季报,去年前三季度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至42.04%,同期净亏损8.20亿元。资产负债方面,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84.79亿元,其中应收账款32.40亿元。总负债89.77亿元,而其中流动负债85.80亿元,资产负债率48.58%。目前存续的债券仅有鸿达退债,存续余额3.3687亿。
2024年3月,鸿达兴业股票及可转债从深交所退市,转至新三板交易。
WIND数据显示,今年6月鸿达退债首次发生实质性违约,同月新世纪评级公司将主体信用评级由CC下调为C。评级公告显示,公司因大额债务逾期,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法院冻结、查封及银行存款被划扣等情况。公司经营困难,现金紧缺,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以覆盖“鸿达退债”本次回售金额,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回售本息。
针对无法按期付息的情况,公司公告表示,债券持有人可自行通过相关司法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已出现实质性违约情况,公司将依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择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底,安徽辉隆慧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曾向法院申请鸿达兴业破产清算,但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安徽辉隆已对此裁定提出上诉,案件目前处于上诉阶段,公司仍存在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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