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12月16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股东所持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该行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希望化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公告,新希望化工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该行1761.65万股H股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 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该行21.8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5.00%。具体如下:
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新希望化工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4年12月12日,民生银行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4〕816 号),同意新希望化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民生银行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增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不超过22.39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5.12%。截至12月16日,新希望化工增持民生银行还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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