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拟定增募资不超过60亿元用于新能源车型开发等。
12月6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汽车,000625)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约为5.09亿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现行总股本的30%。
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发行价格为11.78元/股。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兵器装备集团拟认购金额为15亿元,中国长安拟认购金额为10亿元,南方资产拟认购金额为35亿元。
公告介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兵器装备集团为长安汽车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39.68%的股份。
中国长安为长安汽车控股股东,为兵器装备集团子公司、一致行动人,中国长安直接持有长安汽车17.98%的股份,并通过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安汽车2.83%的股份。
南方资产为长安汽车股东,为兵器装备集团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南方资产直接持有长安汽车4.60%的股份,并通过子公司南方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安汽车0.05%的股份。
针对资金用途,公告表示,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新能源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其中,新能源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43亿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推出多款新能源产品,涵盖轿车、SUV、MPV等多种车型,极大丰富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助力公司提升新能源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巩固现有市场地位。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17亿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长安汽车将重点解决目前制约发展的业务痛点,打造科研设计高地及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满足项目造型设计资源需求,支撑智能化战略落地,加强设计、智能化测试等核心系统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公告提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长安汽车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2.37亿元,同比下降1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8亿元,同比下降66.44%。1-9月,长安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109.6亿元,同比增长2.54%;净利润35.8亿元,同比下降63.78%。
销量方面,11月长安汽车销售汽车27.73万辆,同比增长21.98%。今年1-11月累计,长安汽车实现汽车销量243.31万辆,同比增长4.07%。
12月6日收盘,长安汽车涨1.01%,报收于13.9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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