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上海某公司在部分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招募兼职医美咨询师广告,要求兼职的医美咨询师将自己手上顾客的姓氏、性别、电话、整形意向等在内的顾客个人信息上传至其运营的“医**”网络平台。该公司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且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系统内接收并保存上述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签订合作协议的多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推销活动。顾客成功消费后,医疗美容机构向该公司按照消费金额的30%比例返利,公司按消费金额约10%-20%向兼职医美咨询师支付服务费。
经调查,该公司通过“医**”网络平台收集、存储、传输、提供的某医疗美容医院顾客个人信息超过6000条。公司实际获利共计人民币372839元。检察机关诉请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采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人民币372839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2024年3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还有一个案例是上海市青浦区的两家房地产公司,都隶属于行业龙头知名企业“C集团”。我们调查发现,自2023年10月起,上述两家公司在青浦区销售楼盘,所设售楼处均装有多个具有人脸抓拍、分析识别功能的摄像头,长期出于商业目的违法收集、使用大量人脸信息,侵犯众多个人合法权益。
2024年6月20日,检察机关向依法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案涉公司违法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对案涉公司立案调查,督促案涉公司及时整改,通过完善告知程序、规范公司配套制度、对数据加密存储、定期删除、加强员工相关法律培训等方式,全面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行政机关根据案涉公司违法行为等情况,于今年9月依法对两家公司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个案基础上,检察机关还结合“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会同行政机关推动全区10余处在售楼盘和房地产公司共同签署《房地产行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倡议书》,并开展房地产企业个人信息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
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防护网”
澎湃新闻: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相比于民事诉讼、刑事打击,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什么特点?能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林仪明: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由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部分组成。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法理是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推动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以达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由于承担个人信息保护的职能部门众多,有些时候难免出现职能交叉、职责争议或者九龙治水的问题,我们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依法对一些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监督意见,有助于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明确职责,推动行业治理和执法完善。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监督、协同,主要是发挥督促、补位的作用,不是替代行政执法或者联合执法,必须严守法律监督的职责边界。
澎湃新闻:我们了解到,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一直聚焦个人信息保护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都取得了哪些成绩?
林仪明:一是抓实公益诉讼办案,确保个人信息“严保护”。上海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现已立案673件公益诉讼案,对涉及航空、快递、保险、房产等领域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94件,14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专刊案例及最高检研究基地评定年度案例。
二是加强监督配合,筑牢个人信息“防护网”。积极应用“政务公开信息侵犯个人信息安全法律监督模型”,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对个人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
三是讲好办案故事,传播个人信息公益保护“好声音”。市检察院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公益诉讼进行时》之个人信息保护专题片,组织各级院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黄浦、闵行、宝山等区院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展现检察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努力和成效,促进全社会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澎湃新闻:当前各地都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面对复杂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公益诉讼是否存在一些困境?该如何解决?
林仪明:公益诉讼是一种法治化的治理手段,虽然已经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必须承认,公益诉讼不是万能的,在推动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保护上仍然面临着一些实际的困难。
比如,调查权受限、调查难应该是当前检察办案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如前所述,由于互联网空间的广泛性、虚拟性,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并精准锁定侵权对象,还要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有时难度很大。比如我们正在关注的AI外呼电推问题,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滥用先进技术、违规从事电信增值服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构成电信骚扰等问题。但由于法律规范不足导致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缺乏强制性的调查手段,调查手段不多,工作进展困难。
另外,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案件隐蔽性、技术性很强,很多时候都需要运用到互联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这也是我们目前办案中比较欠缺的。
公益诉讼中还面临的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具体领域的法律规则尚未明晰。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就是生产力,检察机关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必须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两个公共利益。而当前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规则不足,成为了影响办案的一个不利条件,比如,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出境的问题,就亟待形成更加准确完善的数据出境规则,既便利有关企业依法从事数据运营业务,也有利于执法司法活动实现精准高效。
个人信息保护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澎湃新闻:个人信息保护强调综合治理,除了行政公益诉讼,在行政执法和司法方面,还可以有哪些作为?
林仪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既可以采取行政公益诉讼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执法、促进个人信息的行政治理,也可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直接向侵害个人信息的企业或个人追索民事责任,这种诉讼既能有效救济公益,也可以达到与行政执法、刑事制裁形成组合拳的作用,增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司法合力。
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可以诉请法院要求侵权人停止个人信息侵权行为、通过采取删除等措施防止侵权后果扩大、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正探索通过提出惩罚性赔偿等方式,增强对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
除了民事公益诉讼之外,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的,还可以通过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从源头上加强和完善有助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业标准、企业规范等。
澎湃新闻: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实施了3年,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当前还存在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林仪明: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深入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数字化时代,违法收集、存储、使用、买卖个人信息的侵权现象并不罕见,其中以互联网为载体的问题则更加突出,也给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首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侵权手段不断翻新,侵权行为更加隐秘和复杂。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或滥用个人信息,比如未经个人同意,通过AI大范围拨打骚扰电话或商业营销,严重侵害了众多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跨境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受到关注。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互联网的发展,跨境个人信息流动日益频繁。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和标准存在差异,这给检察机关在开展跨境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带来了挑战。
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解决,比如各方监管力量自身建设、公益诉讼中公益损失量化、APP问题治理等方面。
公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技术取证和举证能力培训,提高公益诉讼的效率和效果,凝聚更多合力共同做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境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基础上继续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上海市数据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写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条款,为检察履职提供助力。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坚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继续做优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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