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5年4月1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殷美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简历显示,殷美根为汉族,1963年8月生,江西南昌人,1985年5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殷美根1981年从江西工业大学毕业后进入江西省经委工作,至2008年调离前担任江西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8年5月,殷美根被任命为九江市常务副市长,随后担任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2015年被任命为江西省副省长。2016年11月,殷美根出任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他不再担任南昌市委书记,开始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期间曾兼任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2023年1月,殷美根退居二线,当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3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殷美根落马。当年10月,殷美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通报,经查,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0月25日,三明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殷美根受贿一案。殷美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亿余元。
三明市中院认为,被告人殷美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殷美根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在殷美根之前担任南昌市委书记的龚建华也已落马。2021年1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2023年9月,龚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外,殷美根在担任南昌市委书记期间,曾与其搭班子担任市长的郭安,也于2022年9月被查。2023年3月,郭安被提起公诉,他被指控利用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鹰潭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但此后,官方并未披露郭安受贿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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