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张恒
继三河市商户招牌 " 变色 " 后,三河市公安局悬挂使用的多个警徽,被质疑 " 更改警徽标准颜色 ",再次引发讨论。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 平安三河 " 微信公众号 2025 年 3 月 19 日发布的《三河市公安局 ( 西院 ) 举行新址揭牌仪式》一篇推文配图中,图说为 " 三河市公安局 ( 西院 ) " 的公安局围墙、图说为 " 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 的大楼门头等两处悬挂的警徽显示,两处警徽颜色均为浅金色。
4 月 14 日上午,上述推文已被删除
而根据 2000 年实施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 公安部令第 48 号 ) 第二条,警徽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和飘带构成。国徽衬地和垂绶为正红色,盾牌衬地为深蓝色,长城、松枝和飘带为金黄色。
根据 2025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 ( GB 44506-2024 ) 第 4.2.1 条,警徽中的国徽衬地和垂绶颜色应为正红色,盾牌衬地颜色应为警徽蓝,其余颜色应为金色。
国家标准规定的警徽效果图 图片来源:2025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洋律师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第 5.2.1 条还专门规定了颜色的检验标准和要求,即 " 悬挂类警徽、徽章类警徽颜色色度,按 GB/T 3979、GB/T 11186.2、GB/T 11186.3 的规定进行检验,金色与金箔实物标样比对,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4.2 的要求。" 也就是说,警徽的颜色构成应严格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例外情形。
杨洋说,《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颜色的警徽。"三河市公安局新址的警徽被曝光改为 " 浅金色单色 ",与原规定的三色 ( 正红、深蓝、金黄 ) 明显不符,且肉眼可见颜色与标准差异较大,甚至可能影响警徽的辨识度。因此,三河市公安局的行为涉嫌违反警徽颜色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4 月 14 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三河市公安局政工科外宣办公室,对方称为确认记者身份,需带证件到现场采访。记者提出,可以通过传真发送采访函或微信发送记者证照片,对方仍要求赴现场。记者质疑该局人为设置采访障碍,对方未予回应。
同日,三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复顶端新闻记者称,经反映沟通,此事需询问三河市委宣传部。记者多次联系三河市委宣传部办公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更换过的警徽 ↑
4 月 14 日下午,一位路过三河市公安局 ( 西院 ) 的市民拍摄的照片显示,该局大楼、围墙两处警徽已经更换。
某地公安局政工部门一位人士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单色警徽不符合规定,其没有见过改变警徽颜色的内部规定,该局警徽均是按照公安部统一的制式要求制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法学专家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实践当中,警徽的使用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警帽的帽徽,通体都是银色的。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规定的彩色,公安局悬挂单色警徽肯定是不严肃、不合适的。
浙江警察学院教授邵安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如使用彩色警徽,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中的颜色规范。实践中,警帽上的警徽、一些警用印刷品、作训服装等也有使用单色警徽。
如违反警徽颜色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将如何追责?杨洋律师说,《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还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记者注:我国已于 2013 年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来源:顶端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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