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27日报道,目前调查评估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商洛“7·19”高速公路桥梁垮塌灾害调查评估报告。
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许,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丹宁高速柞水至山阳路段严坪村Ⅱ号大桥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造成25辆车辆坠河,6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751.41万元。
调查评估报告显示,调查评估组排除了墩柱和桩基钢筋、混凝土质量问题,查明灾害直接原因是,连日暴雨和当日强降水,引发山洪和流域性洪水;洪水沿途冲刷携带包含大型树木在内的大量漂流物,在严坪村Ⅱ号大桥10号墩处产生壅塞;随水位上涨、漂流物持续堆积,加之桥梁系梁抬升、桥墩布置及局部汇流等影响,桥墩所受流水压力和漂流物推力不断增大,超过其极限承载能力,导致桥墩桩基折断倾倒、桥梁垮塌。
调查评估组认为,这也暴露出勘察设计违法分包转包、违法违规施工、监理检测弄虚作假、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交通运输监管不到位、涉河监督管理不严不细等问题。
针对灾害暴露的主要问题,调查评估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即必须一以贯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必须强化抓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必须加强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必须加大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治理力度,必须健全完善“一路多方”协同联动机制。
调查评估组提出了六个方面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即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务必从源头上提高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强化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提升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和隐患排查能力,着力提升涉河监督管理能力,健全完善防汛联动机制。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灾害中涉及桥梁工程建设、运营管护失职失责问题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商洛市人民政府、柞水县人民政府、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个责任单位和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其中,给予38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处理,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发桥梁所在合同段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部长郭鹏程、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水阳高速路基桥隧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蔺超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此外,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监理员杨福千(非公职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交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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