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5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同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齐同生是党的二十大以后最年长的落马高官。公开简历显示,齐同生为汉族,出生于1952年7月,河北平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工业大学五系化工机械专业毕业。
齐同生早年是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崇岗公社下乡知青,后成为石炭井矿务局大武口总机修厂工人,1977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宁夏化工设计院工作,1985年开始担任该院副院长,5年后升为院长。此后,他曾担任宁夏自治区计委基建处处长、总工程师、副主任等职务,2002年-2005年担任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
2005年1月,齐同生当选宁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后同时成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党组副书记。2013年1月,齐同生赴政协系统任职,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直至2018年1月。退居二线后,齐同生还曾担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卸任。
2024年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72岁的齐同生被查。齐同生是党的二十大后宁夏自治区第2个被查的中管干部,也是2024年落马的第8个正部级“老虎”。
2025年3月14日,齐同生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查,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齐同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齐同生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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