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象的踪迹》,[美] 奈杰尔·罗斯菲尔斯著,陈珏译,光启书局2025年1月版,332页,89.00元
《大象的踪迹》(Elephant Trails)是资深动物史学者奈杰尔·罗斯菲尔斯(Nigel Rothfels)的作品,通过“盲人摸象”“大象坟墓”等许多生动翔实的传说和历史故事向读者介绍了大象,并通过回溯这些传说的历史来源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批判性地看待人类对大象的诸多看法。透过大象的踪迹,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许多大象与人类世界接触的故事,更能引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动物们如何在人类主导的生存环境中的适应,交织出与人类文化相互影响的历程,为读者从多物种民族志的角度去理解人类历史提供了很多素材。
作者用盲人摸象的故事开篇,看似在讲每个人对于大象的认识不同而产生争吵,实际上是在讲我们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和习惯性地主观臆断,而产生偏见。对一般情况而言,偏见可以提供一个简化的认知框架帮助我们快速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判断,节省时间和精力。但在学术研究中探讨动物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地位和意义,显然我们需要有更全面、更客观的理解。
作为一个中国学者,书中的一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比如作者认为:“如今通行全球的大部分有关大象的观念可以通过数千年来的欧洲历史来追溯。即使象牙贸易现在可能是由亚洲市场驱动的,但几个世纪以来,大象的生活更多地取决于西方人而不是东方人的行动和思想。”(第7页)
首先,现存的三种大象都是热带动物,数千年来欧洲并不是大象的自然栖息地,欧洲最后的大象蒂洛斯古菱齿象(Palaeoloxodon tiliensis) 也早在距今约8000年前灭绝;数千年来欧洲对大象的利用仅限于象牙制品和史料非常有限的古代战象以及近现代的动物园、马戏团圈养;数千年来欧洲有关大象的很多观念,也如作者所说,跟其实际生活状态之间可能存在重大的差异。
其次,象牙贸易价值链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英国、美国、中国、日本等都曾是象牙消费大国,从1850年代到1910年代,伦敦还是世界象牙交易中心,而中国已经自2017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所有象牙交易,象牙消费得到有效遏制;此外,象牙贸易的驱动也并不仅仅在市场端,而是整个价值链的扭曲。
最后,东方许多国家和地区不仅是亚洲象的自然栖息地,还有着丰富的象文化,更有着与大象数千年来共生共存的模式。当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在生态保护的宏大叙事中,无数亚非地区的当地居民默默承担了保护野生大象的生态责任,牺牲了诸多利益。诸如“大象的生活更多地取决于西方人而不是东方人的行动和思想”这样的描述显然有失偏颇。这或许与本书作为大象动物史与文化史研究的一点遗憾有关,中国极为丰富的史料并未被收集或者呈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阅郝时远研究员近两年连续发表的《兽之美者:滇象北往与贡象南来——基于历史民族学的人象伦理关系考察》系列论文,其中详细地介绍了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有关大象的文化现象与历史脉络。
如果盲人们能够相互交流、分享各自摸到的情况,就有可能拼凑出大象的大致模样,更接近事实真相。作者应该也希望对本书的评价不止于夸赞,更在于交流。接下来本文将结合生态学、人类学的学科视角和田野调查,围绕本书谈谈“大象”的踪迹,供大家交流指正。
何为象
书中提及的大象种类非常丰富,从远古的猛犸象到现代的非洲象、亚洲象等均有涉及,不了解大象的读者可能会产生一些困惑。比如由于数据库的缺乏,作者在介绍费城动物园的非洲森林象约瑟芬时,借用野生非洲草原象姿势数据库来描述到“它鼻子的末端卷了起来,这样一个动作,还有它耳朵的位置,表明它感到不安”(47页),并注释数据库的适用性未必理想。从当代物种分类(林奈提出的双名法系统)来讲,大象不是一个种,而是一个科——象科(Elephantidae) ,现存的大象有两属三种,非洲象属和象属,其中非洲象分为非洲草原象(Loxodonta africana)和非洲森林象(Loxodonta cyclotis) 两种,象属中只有亚洲象(Elephas maximus )一种。事实上,现存的三种大象除了体型上的显著差异外,在行为、性格等方面也具有较大差异。

一方面,由于古人对物种分类认知的局限、双命名法的提出(1753年)等原因,在许多历史记载中,不论中外都不会对大象的种类有进一步的分类,许多图画资料中的大象也会成为“亚非混血儿”,甚至是画家想象中的“象”。比如在拉菲亚战役中,托勒密四世是否真的有用象军和安提古三世作战?率领的非洲象象军到底是森林象还是草原象?我们可以根据现有知识来猜测判断。非洲草原象的体型大于亚洲象,大于非洲森林象;亚洲象更温顺更容易驯化,非洲森林象也相对温顺,可被驯化,但容易受惊,非洲草原象性情过于暴躁,很少被用于组建象军。再从战场的描述上看,托勒密的非洲象在与更大的印度象碰撞前惊慌退缩,并穿过他们身后的友军步兵队列,导致队伍混乱。如果史料记载无误,我们基本可以推断托勒密王国应该是就地驯化了相对温顺的非洲森林象作为战象,象军交战的情形也符合我们当前对大象性情的认识。
另一方面,古人以及如今的当地居民其实更在意的是实用性分类,比如《本草纲目》中将植物药分为草、谷、菜、果、木五部,日常生活中将动物分为家畜、家禽、野生动物等类别,对大象亦然。生态学中有“生活史”这一概念,是指生物从出生到死亡所经历的全部过程。生活史的研究不仅仅关注生物一系列与生长、发育、繁殖等过程有关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对其生存策略的探究,如何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形成对其生存环境适应的结果。如果将大象按照生活史进行分类,以是否驯化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为标准,不论非洲象还是亚洲象,都可以分为野象、家象、流浪象。
野象是指在自然环境中与当地居民共存的大象;家象是指驯化后用于生产、战争、仪式、观赏等目的的大象;比较特殊的是“流浪象”,在老挝曾有大量的大象被用于伐木场劳作,但伐木场不养闲象,当这些大象年老体弱时,万恶的资本就会将它们驱逐出去,这形成了最早的流浪象。如今随着野生动物保护的不断发展,“流浪象”的定义也在不断丰富,比如被环保组织从伐木场解救出来并送到保护区的大象、从救助中心放归野外的救助象等。与野象不同,它们曾不同程度地被人类驯化,与人类共存;它们又与家象不同,未来它们的生存策略又不得不继续改变,回到自然中与人类共存,但还回得去吗?回去又会怎样?
读者在看待人象关系时,也不妨分别以野象、家象、流浪象的视角代入,或许会有一些更具现实意义的理解。
象的生存策略
书中很多内容都体现了多物种民族志的视角,讲述了大象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与人类的各种互动。如在古代战争中作为战争工具的作用,在宗教仪式中的象征意义,以及在动物园、马戏团等场所与人类的接触等,展现大象与人类之间复杂而多样的关系。最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从大象这一非人类物种的角色和视角来研究和描述这些跨物种的互动,通过展现大象自身的行为特点、社会结构和情感世界,以及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智慧等,让读者尝试从大象的角度去理解它们的生活,而不仅仅是把它们看作是人类观察和利用的对象。
假如你是一头野象,你的生存策略会是怎样的?在描述大象赴死之地时,作者通过《阿拉伯之夜》中的传说故事讲述了大象将狩猎者辛巴达带到“象牙山”上的情境,认为大象明白人类是贪图它们的象牙,而这里的象牙辛巴达一辈子都拿不完,因此希望他不再去伤害它们。显然这些观点高估了大象的情感和认知,目前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表明大象有专门的坟地和死亡前的仪式,而这些观点实际上是根植于人类文化当中的。我们在不经意间把自己融入大象的世界中,希望通过共情来理解它们,虽然我们经常会误解它们的意图。现有研究表明,非洲象的象牙平均长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如果从多物种民族志的视角看,会讲大象为了避免因象牙而被猎杀,选择了不长象牙或者缩短象牙。事实上,这种选择可能不是大象的主动选择,而是人类狩猎的定向选择,使得没有象牙或象牙短的大象获得更高的生存概率和繁衍机会。笔者并不是想通过这些说明这种视角没有意义,反而正是这些观点的存在,使得人象关系的研究不再局限于纯粹的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让我们开始尊重大象、动物和自然的主体性。

1892年,人们猎取象牙的插画。
事实上,原本绝大多数野生动物都是怕人的,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于以前靠狩猎为生的当地居民来说,野生动物是非常重要的食物来源。你问他“天上飞的是什么?”,他会告诉你“是干巴”(云贵等地为长时间保存各种肉类,脱水腌制而成的肉制品),你问他“地上跑的是什么?”,他会告诉你“是干巴”,你再问他“水里游的是什么?”,他会告诉你“还是干巴”,不怕人的野生动物可能早就成了干巴。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取之无度”,他们也会遵循自然规律来制定一套指导生产生活的准则,这在不涉及野生动物贸易、自给自足的当地生态系统中不仅无可厚非,还体现着生态智慧。猎人教会了野生动物要保持小心和警惕,人与野生动物也形成了自然的边界。而当下人兽冲突之所以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开始失去这种“边界”,进而不断威胁到其生境周边的人类安全与生活,而当地居民常常会因此报复野生动物,阻碍野生动物保护。
假如你是一头家象,你的生存策略会是怎样的?作者介绍布丰在《自然通史》中写道:“它们不属于那些我们纯粹为自己的目的而养殖、消灭或繁育的天然奴隶”(69页),认为大象可以接受自身被奴役,但非常憎恶被囚困,并且为了不增加主人的财富,它们哪怕交配欲望再强烈都会加以抑制,避免它们成为被时代奴役的物种。但事实上,家象拒绝繁育、抗拒被世代奴役的理性不过是布丰自己的观点罢了,因为在作者成书的时代,动物驯化和人类的奴役都是具有争议的话题。根据笔者的研究,即使是被捕获的小象也很难被真正地驯化,成为具有生产力的家象,因为它曾经历过、自由过,只有二代象才能被更好地驯化。除此之外,家象的主人为了避免这些“野象”的后代们因为近亲繁殖而衰败,时不时还需要捕获新的野象来改良家象的基因,这与藏区牧民非常乐意他们家养的牦牛被野牦牛带走交配的道理是一样的。
从双向驯化的角度看,家象的生存策略未必不如野象,从目前救助象野化放归的困难程度就可以窥见一二。
作者在“最友好的动物”一章中介绍到,在动物园管理者眼中,一头“优雅、英俊、性情良善”的大象就是“好大象”,因为这代表它温顺并且好驯化。根据资料,在布朗克斯动物园(原纽约动物园)的冈达不仅与它富有耐心和奉献精神的饲养员建立了亲密的联系,成为最和蔼可亲、性情温和的大象,似乎还能对驮载孩子们这件事乐在其中(157页)。但在有冈达这类温顺的大象的同时,也有不少脾气暴躁的大象杀死饲养员的案例。笔者很认同作者“他们无法想象动物在动物园里能感受到任何幸福或满足”(145页)的观点,也相信许多被捕获的大象是充满悲情的。
那什么样的野象是“好大象”?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云南当地居民也会用“好”“坏”来形容野象。据Z村寨的居民描述,他们村寨附近共有两群野象,都是八头。其中一群是很早就来到这边,白天待在保护区的森林中休息,晚上来农田“偷”吃完就回到保护区了,村民过去它们也走,“感觉它们还是有点害羞,因为把苞谷偷吃了”,基本不干扰老百姓干活,这群他们称为“好象”。另一群是2024年1月左右才来的,村民在地里的时候它们一般不下来,但是只要人一走开就会马上到农田里开始吃庄稼,一旦开始吃就怎么也赶不走了,“死皮(赖皮)得很”。如果是早上来中午吃完的,还要在附近找遮荫休息,下午才走,并且是回到村寨的橡胶地和茶地里,非常干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这群象他们称为“坏象”。两个象群分别选择在森林和橡胶林休息,很可能是因为象群之间的领地意识导致的,“好象”群来到此地较早,先占领了人为干扰少的保护区森林作为休息的栖息地,后来的“坏象”只能被迫选择人类活动频繁的橡胶林作为休息的栖息地,并非它们有意识地去干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做一群“坏象”。但通过村民的描述,我们依然可以发现不同象群大象的“赖皮”程度是不同的。或许,在人与象的关系中,并不应该用“好”与“坏”来区分,更多的是适合与否。
谈到适合,那就不得不提与人类共存的流浪象了。2024年5月,野象谷的救护与繁育中心的“阿宝”经过行为矫正、野化训练后放归野外,成为第一头逛过城市、又被放归自然的亚洲象。但由于它在野象谷曾经吃过火龙果,放归后它不仅去农田吃庄稼,还开始找火龙果吃,而大象是具有社会结构和知识传承的。与此同时,当地很多村寨因为常年受野象影响,不断尝试改变种植结构,近两年才学习改种原本不会招惹大象的火龙果。当下,极具争议的野生动物投喂的同样会有这些担忧,一方面使得野生动物变得依赖人类,另一方面使得野生动物失去与人类应有的边界感。各种原因产生的“流浪象”因为曾经与人类共同生活的经历,一定程度上变得更加依赖或仇恨人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远比想象中要复杂得多。
爱德华·威尔逊在《半个地球》中希望通过保留半个地球的荒野来保护生物多样性,但荒野并非某种“伊甸园”,也不应是所谓的“保护区”,动物并不会知道由人类政治意志所决定的保护区边界究竟在哪里。动物应该在保护区还是应该在动物园,又或是驯化后在人类社区,每个人、每只动物都有自己的“生存策略”。
生态伦理之思——“猎人回归”
猎人可以说是早期熟谙动物行为的动物生态学家。书中不仅介绍了猎人们对动物习性的掌握和利用,还有在生态伦理层面的思考。猎人们对狩猎行为的认识,经历了从“杀死一头大象不同于杀死其他任何动物”这种 “来自猎人所需的技巧和勇气,而不是动物的死亡”(107页)的乐趣,到对“尽快杀死动物,缩短受伤猎物的痛苦是猎人的道德义务”(101页)的动物福利视角的变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完善,许多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但虎豹等野生动物由于处在食物链顶端,种群数量较少、对生境要求更高,部分地区已经灭绝或数量恢复缓慢。原本的生态系统中由于虎豹等生态位的缺失导致生态系统失衡,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愈加凸显。由于枪支管理等原因,目前对野猪的捕杀更多是依靠猎犬与其相互撕咬,显然有悖于缩短猎物痛苦的道德义务。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狩猎已经不再是获取食物或者乐趣的方式,更是一种生态调控的手段,“猎人回归”(并非提倡狩猎大象或其他野生动物,而是一种生态调控的理念)时,我们应尽怎样的生态道德义务?

当地时间2024年10月29日,肯尼亚察沃,大象在野外散步、觅食。
一个地区的大象是否是越多越好?在社会-自然这一复合生态系统中,除了要看当地的自然环境承载量,当地的社会环境承载量或许更值得关注。当把大象和狩猎放在一起,很容易就会想到象牙贸易。作者在书中介绍到象牙的需求和象牙原产国的发展局限性共同推动着象牙市场。在象牙贸易这条扭曲的价值链上,捕猎者除了通过获取象牙在当地并没有其他生计方式,并且他们获得的利润也远不如采购商、贸易商和经销商。与许多人认知中的大象不同,野象其实是十分危险的,每年大概有600人被大象杀死,试想,谁愿意每天生活在危险当中呢?或许,在当地居民看来,将威胁他们生产生活的野象狩猎并通过象牙获取一定的报酬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即使如今非洲致力于大象的保护,严禁狩猎大象,但也有当地居民通过用香蕉引诱大象掉下悬崖摔死的方式来对抗大象对社区的干扰。在象牙价值链上,到底是谁在杀戮大象?事实上,因为承担生态责任与享受生态价值的主体存在错位,当地居民和大象其实都是受害者。或许,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合理才是真正的“杀戮者”。在生态学和人类学的视角下,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要兼顾当地居民福祉,通过生态补偿等机制尽可能地实现环境正义,实现从扭曲的象牙价值链到生态的“象”价值链,才能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
2024年6月1日起中国新颁布施行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旨在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人类学和生态学的交叉视角来看,如何探索生物和文化多样性协同保护的生态补偿市场机制,拓展生态价值实现模式?比如,组织引导受害区当地居民有序开展生态狩猎,依法、科学调控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使得栖息地生境得到优化平衡的同时,存续民族传统狩猎文化中优秀的部分。进一步探索通过生态狩猎和生态旅游获取经济效益,反哺生态保护,协调解决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频繁和补偿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这样,既通过“猎人回归”填补了自然系统中已经缺失的生态位,又调控了社会系统中生态责任和福祉的不对等,促进环境正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如何通过“猎人回归”进行生态调控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也是我们应尽的生态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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