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至少8个月的时间里,方正证券郴州永兴大桥营业部理财经理李丈将一名客户的期货交易信息泄密给他人,双方在聊天过程中,还针对客户的交易、亏损信息进行嘲讽、诅咒,非法获取信息者甚至还根据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反向、对冲操作。

李良梅在方证券公司电脑上看到李丈和李亮的对话
该起证券公司员工伙同他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客户抓了现行: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取证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301页,这些聊天记录,包括客户期货账户里的持仓、数量、价格及盈亏等信息。
案件的受害者名叫李良梅,湖南郴州永兴县人。他向澎湃新闻投诉称,案发两年多来,他并没有等到明确的处理结果,警方立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侵犯的信息属于财产信息,还是交易信息缺乏专业的认定,且信息数量没有鉴定”。公安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称:本案泄露的期货交易信息161条,其中,涉及李良梅的财产状况信息达101条。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财产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25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即可入罪。2025年3月17日,针对不起诉决定,李良梅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
澎湃新闻多次联系李丈、李亮,均未能与之取得联系;澎湃新闻联系李良梅在方正证券开户的客户经理刘某某,刘某某一听是记者,便挂断了电话。
“监控”客户的期货账户信息,被客户抓了现行
湖南郴州是“有色金属之乡”,而其辖下的永兴县被称为“中国银都”,从事贵金属贸易者众。其中,又有不少生意人想通过期货合约进行贵金属的对冲操作。
早在2021年11月,李良梅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大桥路营业部办理了方正中期期货公司的开户手续,开始炒期货。但此后,他发现自己的期货持仓、交易和盈亏信息被莫名地传播,周边多个朋友都来询问是不是亏了很多钱,这给他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炒期货亏损的消息传到家里,引发激烈的家庭矛盾。
“感觉背后好像有双眼睛在监视我。”李良梅不解,这些高度机密的财产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李良梅说,除了整天疑神疑鬼、心里承受巨大的压力外,他苦于一时找不到证据。

方正证券永兴大桥路营业部
个人信息被泄露带来的重大影响是声誉、信誉的损失,也给他的生意带来极大困扰。他平时生意需要资金时,随时可以在一些生意伙伴那里拆借,自从周边朋友都知道他炒期货亏损的消息后,他很难再借到资金。有一次,生意急需用钱,他不得不平仓了一个持仓品种,直接导致账户损失50多万元。
曾借钱给李良梅的李姓村民向澎湃新闻证实,一个叫李亮的人两次主动来告诉他,李良梅在炒期货,最近亏了很多。“李良梅在村里口碑还可以,但知道他在炒期货,他去借钱时别人肯定要犹豫下。”该村民说。
多人向澎湃新闻证实,李亮与李良梅是同村人,两人因故关系不和。
在方正证券开户近一年后的2022年11月2日,李良梅终于揭开了期货交易信息被泄露的谜底。
这天是村民李永生的乔迁喜宴,很多村民聚在一起吃饭,李良梅和李亮在一桌。“饭桌上,李亮当众公开说我在方正证券炒期货买了200多手玻璃,亏损了20万左右,建仓价均在1400元/吨左右。”李良梅说,听到李亮此言,他顿时犹如五雷轰顶,一时手足无措,“感觉在全村人面前被公开出丑”。同在一桌的村民李良辉证实,两人谈到了期货交易的情况,李良梅当时非常生气。
当日下午,李良梅和妻子来到了方正证券永兴大桥路营业部。“如果不是证券公司泄露的,又是哪里?”李良梅说。大桥路营业部的负责人刘薇、理财经理兼负责中间介绍业务风控的李丈接待了李良梅。对方表示,该公司绝无可能泄露客户信息,且他们已经查询过,该公司期货客户中并无李亮。
就在李良梅瘫坐在该营业部,并被警告不得闹事,而垂头丧气之时,李良梅的妻子发现,李丈悄悄离开了谈话房间。她追了出去并发现,该营业部楼道一台电脑屏幕上,弹出了李丈和李亮的微信聊天对话。李丈对李亮说,“李良梅在我这里。”
此前,李良梅就已经怀疑作为风控人员的李丈泄露了他的期货账户信息给李亮,此刻,他抓了“现行”。随后,李良梅打110报警,警方赶到后,进一步查看了李丈的电脑,并对李丈与李亮的聊天记录截图提取。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11月1日的聊天信息,就长达301页。
由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删除,但从李丈与李亮的聊天中可以推断出,3月份时,两人就在非法泄露、获取李良梅的期货交易信息。

李丈与李亮的聊天

李丈与李亮的聊天

李丈与李亮的聊天
证券公司员工将客户期货信息和盘托出:“吃梅人肉、做对手盘”
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李丈可查阅营业部所有通过中间介绍业务开立期货账户的投资者信息,包括投资者期货账户的开户资料、个人信息、账户盈亏、资金进出、交易品种、成交价格、持仓数量等。
而被取证的301页的微信聊天截图,记录了每隔几天,李亮就会向李丈打听李良梅期货交易信息,而李丈积极回应。
比如,2022年5月30日,李亮问李丈,“我村50多手沥青割肉了吗?”李丈答“没呢”。李亮问,“他总共亏损多少……?”李丈说,“不知道,三月份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吗?这两个月亏多少,不知道啊”。
次日,李亮又问,“沥青06今天交割吗?”李丈答,“今天结算加保证金,你村那位平仓了。”
据警方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这些提到期货品类和交易数量的信息,均可根据期货交易当日保证金价格,算出李良梅当日持有期货的价值。

李良梅演示在方正证券app上买期货。
2022年7月27日,李亮问,“菜油他跑了没?”李丈答,“他加仓了,33手,11444。”
此外,2022年6月至10月,二人的聊天记录直接提到李良梅的账户的持仓信息和亏损情况。如,2022年6月6日,李亮说,“那他总共亏损达到180万了,翻本是不可能了”。李丈说,“越早收越好,对于他来说。就像这次沥青一样”。李亮说,“他能回血?”李丈说,“我今天看了他一下,好像回血了”,“回了10多个w”。
在了解李良梅的持仓信息后,李亮还称要进行“对冲”、“对手盘”、“反手”操作。
2022年9月30日,李亮说,“好想搞白银吃梅人肉,白银看看能不能在4450追到,吃梅人肉做对手盘”,“哥这波纯碱完全拜他所赐,早就让你监控他做他对手盘”,“挂了4450的白银单。以后这是经验监控他与他做对手盘”。李丈发图,“好,我鼓掌”。
2022年10月11日,李亮说,“有什么新品种建仓留意一下做对手盘吃梅花肉。”李丈回,“没动,你吃什么肉?”
李丈说,“做对手盘,是不是有些残暴呢?”李亮说,“不残暴,不然给陌生人外地人外星人吃了还不如给本地人干掉好。我一直在等白银的机会与他做对手盘。”
此外,二人在聊天中,还经常嘲讽、诅咒李良梅。
如2022年9月26日,李丈说,“有‘梅人’托底呢”。李亮说,“但凡你与梅人做对冲你都赚几十万或百万了,梅人永远都是霉……”2022年10月17日,李亮说,“现在看来梅人真的很霉”。李丈发图,“说得对。”
对话中,二人以“梅人”来代指李良梅。看完这些信息,李良梅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极大侮辱。案发后,2022年11月2日,李丈添加了他的微信,向他致歉,并承诺找李亮一起向他陪不是。
但李良梅认为,二人对他造成的伤害难以弥补。因为期货交易及盈亏的信息被泄露并被传播出去,资金拆借不成而影响生意经营,家庭矛盾频发,这一切,都给予了他沉重的打击。
被侵犯的是不是财产信息?检方存疑,受害人申诉
2023年1月9日,李良梅接到警方消息,称李丈和李亮均已被刑拘。司法文书显示,李亮和李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19日,被永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3年3月9日,李丈、李亮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永兴县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于同年4月21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同年5月15日补查重报。
2023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公布“关于对李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称,李丈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郴州永兴大桥路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将通过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投资者李某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第十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李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是证券经纪人的禁止行为,其第五款是: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李良梅介绍,他曾向湖南证监局反映李丈泄露他的个人信息,但湖南证监局在进行上述处罚时,并未找他了解相关情况。他认为李丈不应该只是受到这样的处理。
据各方查明的情况,2021年3月,李亮以妻子郭某某的名义在大桥路营业部开户炒期货,结识了李丈,互加微信聊天。方正证券公司组建有永兴县期货客户微信群。在这个群里,李丈经常发布方正中期早盘、夜盘提示以及一些期货品类持仓建议。2021年11月李良梅刚被客户经理拉入时,就引起了李亮的注意。此后,李亮经常在微信向李丈询问李良梅炒期货的情况,李丈违反规定向李亮泄露李良梅的持仓及盈亏情况。公安机关查明李丈向李亮泄露李良梅个人信息数量达到60条。
不过,2023年6月30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永兴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决定存疑不起诉。李良梅随后向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我的律师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财产信息超过50条就是犯罪,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达到25条即构成犯罪。公民个人持有的股票、期货信息不但是个人信息,而且还是高度敏感的财产信息。”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李良梅的申诉进行复查期间,永兴县公安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李丈非法泄露给李亮关于李良梅期货财产状况信息和期货交易情况信息的数量,进行司法鉴定。
落款于2023年12月20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11月1日,李亮向李丈打听,李丈向李亮泄露李良梅期货交易情况信息(包括期货持仓品种、持仓数量、持仓价格、持仓方向、盈亏情况等信息)161条,其中,涉及李良梅财产状况信息101条。
落款于2024年1月9日的郴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称,“经查,该案能认定李丈、李亮侵犯了李良梅的信息,但被侵犯的信息属于财产信息还是交易信息,缺乏专业的认证,且关于信息的数量也没有鉴定,导致难以认定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院以此为由维持了不起诉决定,并表示如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在复查期间公安机关已委托第三方机构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李良梅对这一新证据被无视表示不服。2025年3月17日,李良梅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如果个人期货账户里的持仓、交易及盈亏信息都不算财产信息,这样的泄密行为都不被追究,那我们的财产和隐私如何保障?”他说。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