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援引枣庄市纪委监委消息通报称: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苗传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苗传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违背组织原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赠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借公款;大搞“靠企吃企、靠煤吃煤”,违规经营任职企业同类营业,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苗传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苗传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按规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4个月前,枣庄市纪委监委去年11月6日通报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苗传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枣庄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苗传华,男,汉族,出生于1960年9月,籍贯山东枣庄,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大专学历。他曾任王晁煤电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苗传华曾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其担任王晁煤电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该公司由煤炭资源型企业向非煤产业转型,由一座地方煤矿发展为集煤炭、电力、化工、机械制造、生物科技等多种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利税、利润多年稳居枣庄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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