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鄂托克旗汇泽村镇银行被罚143.8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 公西冰菱 V管理员 /2024-11-19 13:27:02/14阅读/0评论 1119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37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1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鄂托克旗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罚款143.8万元。 时任鄂托克旗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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