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吃外卖时咬到塑料碎片受伤,餐饮店经检查,发现塑料碎片来自后厨内其他外带用的一次性餐盒。因餐饮店拒绝赔付医疗费,小张诉至法院。
小张吃到的塑料碎片 本文图均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供图
11月1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这起因外卖中夹杂异物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而引起的民事案件。
某日,小张通过外卖平台在某餐饮店内购买了豆汤鲜食蔬等餐食,在食用其中一份豆汤鲜食蔬时咬到硬物致使牙齿剧烈疼痛,仔细检查后发现是蔬菜中混杂了塑料硬物碎片,于是联系店铺协商。店铺工作人员对店内餐饮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塑料碎片来自后厨内其他外带用的一次性餐盒。
塑料碎片来自涉案餐饮店后厨内其他外带用的一次性餐盒
次日,该餐饮店铺派工作人员陪同小张就医,在得知治疗费用高于预期后拒绝赔付。协商未果,小张诉至上铁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餐饮公司赔偿三倍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本案中,原告发现案涉问题后即与被告联系,根据双方微信内容,被告在第一时间找到了原因,并拍摄缺损餐盒照片给原告,与原告咬到的塑料异物吻合,据此,法院确认原告向被告购买的豆汤鲜时蔬餐食中混有塑料异物。故确认原告就医产生的医疗费为原告食用被告出售的餐食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餐饮公司赔偿原告小张三倍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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